您纵有急事千万条 升级国家局**条
今日不核国家局名 过两天老板泪两行
总局核名,工商总局核名
工商总局核名 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 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如: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无地域限制。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如果满足此条件,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成立的企业都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
包括一些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及一些无行业的企业名称,外资名称中使用中国的企业名称满足相应条件均可以申请国家工商总局登记备案,已达到该企业名称在全国范围内的字号专有权保护。
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企业名称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外资局)发布《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的公告》(“公告”),公告称从2015年11月1日起,对依法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企业名称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申请人办理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新设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业务系统提交申请,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后,其“预先核准通知书”由企业登记机关打印、发放,申请人可以不必到国家工商总局领取。各地已经登记注册企业申请变更名称,依法需经总局核准的,由各地登记机关受理审查后,通过网上注册系统转报总局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在当地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业务。
各地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申请后,通过网上注册系统上报本省企业登记机关审查,省企业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报总局核准。总局不直接受理省以下企业登记机关变更申请,但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登记机关已经建立本市和本省企业名称数据库联查机制的,经省企业登记机关同意,可以视同省登记机关,直接向总局申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代理……………………………
……………………………中商顺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