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提请注意:为避免在**业内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与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建议申请人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前,先到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查询;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工商注册
现在注册公司根据公**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较低要为3万(参看新公***2章*1节*26条)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较低为10万(参看新公***2章*3节*59条);此规定基本适用绝大多数公司。
(三)总局企业名称库向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开放。各地登记机关的授权用户可以使用网上注册系统查询总局名称库、办理相关业务。已建立省统一企业登记业务系统的省市登记机关可以通过总局提供的标准接口,将省市企业登记业务系统与总局网上注册系统有效连接,做到市(区)、县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完成全程电子化业务。
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材料以及企业登记机关打印发放给申请人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等文件,由企业登记机关归入企业登记档案,可以不予另行单独保存。